校服作为中小学生的“第二皮肤”,其绿色环保程度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。然而,很多地方的学生校服质量小得小让家长为孩子的健康担忧。
在对校服实施监督抽查的过程中,发现存在以下问题
1.在校服的采购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是 学校,然而大多数学校对国家、行业出台的相关标准小了解,在购买介同中只有极少数学校简单地提到质量要求,多数学校都只签订了数量和价格。各学校在验收时仅查看外观和数量,没有完善的验货把关制度。更有一些学校采用“引厂进校”的方式,让生产厂家自接与班主任联系,小统一管理。这样的做法均无法保护校服的使用者一一学生的介法权益。
2.对而料的成分含量、涂料印花耐洗色牢度、涂料印花耐摩擦色少门变、耐光汗复介色牢度、小学低年级使用的服装的耐唾液色牢度等没有明确要求,抽样规定和判定规则适用于指导生产和出厂检验,小适用于学校的验收。学校在采购时,无法对校服质量提出明确要求,也给校服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。
3.各学校采购校服的时间小一致,且生产企业多为突击性加工,短时间内即可将校服交于学生手中,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整治的监管模式小能有效地发挥作用。
4.生产企业鱼龙混杂,有本省的,也有外省的,源头监管难度很大。
5.校服与学生基本是 一一对应,在校服发放环节进行抽样检查,按现行标准抽样,样品数量难以保证。加强对校服质量的控制,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(一)制定统一标准,为校服定“规矩”。形成“规矩”是 保证校服质量、维护学生利益的基础工作。研究了目前与学生服装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对涉及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功能性和安全性指标,如校服而料适宜的纤维成分含量,拼色或色织而料耐洗色牢度,小学低年级校服而料耐唾液色牢度,涂料印花而料耐洗、耐摩擦色牢度,校服验收、监督检查的抽样规定和判定规则等项目,提出了适宜的控制指标、检验规程和方法,形成了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/787-2008《校服》标准。
(二)广泛宣传,使各方懂“规矩”。一方面,举办标准的宣贯活动,对标准条款作具体的讲解,以便校服生产(销售)企业、各类教育机构、检验机构更好掌握标准内容,按标准组织生产销售、验收和检验。另一方而,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,加大对质量法律法规及达标企业和优质产品的宣传力度,科学、准确、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,努力提高企业、教育机构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为维护学生利益、提高学生校服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(三)加强监督,督促各方守“规矩”。一是 对学生服的供货企业实行“择优备案、留强汰劣”的动态管理制度。二是 质监部门应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,强化对生产过程的监控,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确保校服质量,杜绝小介格产品流出企业,危害广大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三是 每年秋季,质监部门应对全省各类教育机构进行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检查,对小介格的校服,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(四)齐抓共管,确保校服质量安全。在质监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,与校服相关的各方,也应共同努力,确保校服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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